5月14日,北京发布最新一轮PM2.5源解析。研究表明,北京市全年PM2.5主要来源中本地排放占三分之二,区域传输占三分之一。从北京市当前本地大气PM2.5来源中,机动车等移动源占比最大,达45%。
移动源中主要来自在京行驶柴油车
此次研究的主要结论表明,北京市全年PM2.5主要来源中本地排放占三分之二,现阶段本地排放贡献中,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生活面源和燃煤源分别占45%、16%、12%、12%和3%,农业及自然源等其他约占12%;移动源中在京行驶的柴油车贡献最大,扬尘源中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并重,工业源中石油化工、汽车工业和印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工业行业的贡献较为突出,生活面源中生活溶剂使用等约占四成。
机动车等移动源为何仍最大?
2014年,北京首次发布PM2.5源解析显示,在本地来源中,机动车贡献最大。本轮最新解析中,本地来源移动源占比达45%,是上一轮解析结果(机动车占比31.1%)的1.4倍。
移动源,包括柴油车、汽油车、进京及过境柴油车、非道路机械、航空、火车等等。也就是说,目前北京本地来源中,机动车等移动源占比依旧是最大头。
具体来看,移动源中,柴油车占比32%、汽油车29%、进京及过境柴油车18%、非道路机械等14%、航空和火车占7%。
为什么几年治理下来,机动车等移动源依旧是最大头?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副主任刘保献介绍,其实从绝对数值上看,移动污染源的排放量是明显下降的,只是这个降幅低于全市大气污染物的整体降幅,所以其所占比例出现上升。
下一步如何治理大气污染?
专家建议强化治理柴油车、扬尘和生活面源
根据最新的源解析成果,专家建议,根据“两升两降一凸显”特征,下一步,要强化对移动源(特别是柴油车)、扬尘和生活面源的治理;其次,继续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聚焦重点时段、重点传输通道,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重污染期间应急联动;另外,持续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科技治污、精准治污能力。
非道路移动机械被列入强化治理范畴
北京或将继续加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力度
2017年,各地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称,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本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随着北京发布最新一轮PM2.5源解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有可能继续扩大到全市范围。
北京已经有冒黑烟的工程机械机主受到的严厉处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的数据为例,2017年年初至9月底,共检查施工机械386台,查处超标施工机械91台,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72起,处罚金额36万元。
按日计罚,上下不封顶
在环保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淘汰国三标准以下的工程机械趋势越来越明显。
2017年9月份,举行的北京BICES 2017期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有关领导就曾表示,协会正在与有关国家部分、北京市相关部门接触,就老旧工程机械淘汰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以便促进高排放的工程机械的加速更新换代。推动国二非道路机械强制报废,京津冀地区可能先行:目前华北地区环保要求非常严厉,微观上看,今年与去年相比,处罚超标施工机械数量和金额都有大幅度提升。京津冀地区有可能首先推动国二非道路车辆的强制报废,并逐步向沿海城市推广,最终推广到广大中西部地区。
在京销售的工程机械必须完全符合京四阶段排放要求并列入目录
早在2016年,随着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针对北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工作的持续开展,12月期间北京市环保局关于北京市建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排区工作有了进一步安排,并委托协会分别于12月14日、20日、23日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制造单位座谈会。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针对移动源的污染物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北京市环保局通过三次座谈会与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制造单位的交流,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北京的相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法律法规,在京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产品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京Ⅳ标准),并决定从本周起开始联合工商部门对在京销售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2017年6月,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宣贯会议。围绕宣贯排放法律法规和达到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申报程序进行介绍,并要求在京销售的工程机械新产品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京四标准),共同承担环保事业的社会责任。
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四阶段排放宣贯会议
会后,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将支持环保部门组织执法检查,对于完全符合京四阶段排放要求并列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宣传;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应加大查处力度;对于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但尚未列入目录的企业,督促其按照程序申报,对仍不按照程序申报的企业进行处罚。
北京市地方排放标准法律依据《北京市地方排放标准》
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北京市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信息登记汇总工作是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5条规定:“在本市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申报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的数据和防治污染的有关材料。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数据和材料后,对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产品,纳入可以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录。”
同时,《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14条规定:“销售未纳入北京市目录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厂家单位,由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设备环保目录网上审批的流程分为:企业申报、受理、审核、网上发布共计4个环节。其中“企业申报”为最关键的环节。在“企业申报”中,企业申报的主体为:拟在京销售的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和非道路柴油机械生产企业,或经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和非道路柴油机械生产企业委托的申报单位。
申报方式为网络方式申报,其官方网站为:http://www.bjepb.gov.cn/ 。(网上办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符合规定排放、耗能标准的机动车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认定)
利好:排放要求助推非道路设备更新需求释放
综上所述,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加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力度,不符合北京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产品,将会逐渐退出北京市场,甚至是京津冀。
京津冀地区更新需求测算。以挖掘机为例,京津冀三省市国二及以下存量约8万台:根据2009年1月-2017年8月份的地区销售数据,京津冀地区挖机销量约占全国销量的6%。假设京津冀地区目前市场存量设备与此销量占比一致,且各类设备占比结构与全国其他地区一致,推断京津冀地区目前国二标准及以下挖掘机大约是8万台左右。
如果京津冀地区推动国二非道路车辆强制报废,该地区将出现较大的设备更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