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打工仔讨薪不成食盐倒入油箱毁坏挖掘机被批捕。
云南省在富源县打工的嵩明县人曹某,因老板欠自己工资发生争执后,用毁坏机械的方法报复老板,结果构成犯罪。随后,犯罪嫌疑人曹耀被富源县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
事件由来是这样的,曹某为郭某某老板开挖掘机,几个月后,郭某某欠曹某工资4300元,曹耀经向其讨要没给便非常气愤,对郭某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在有人告知说“用食盐投入挖掘机液压油箱及发动机内,可使挖掘机受损”后,曹某就买了5袋白象牌食盐,悄悄地将4袋倒入挖掘机液压油箱,将1袋倒入发动机加油口内,致使郭某某的挖掘机的液压油箱和发动机损坏,花去修理费7万余元。曹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归案后,曹某后悔得泪流满面。他忏悔道:“我家困难,我外出到处打工快10年了,打工苦几文钱真实不容易啊!老板欠我工资,我向他要,应该!我本是有理的呀,可用这种方法去报复他,不但把事情搞砸了,更把自己搞惨了!”
案例二
工资被扣押,司机报复毁坏挖掘机获刑5年又赔钱。
日前,上饶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依法判处乐安县谷岗乡村民熊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原告广丰县永丰镇居民王某某经济损失14.1万元。
被告人熊某某受雇给受害人王某某的父亲王益启开挖掘机,因王某某扣押了熊某某的3900元工资作押金而产生矛盾。
熊某某遂于5月29日晚到小店买了一包食盐,乘王某某的挖掘机看守人员不在之机,用竹片撬开发动机油盖,将准备好的食盐投入挖掘机的发动机缸体内,然后回去睡觉。
次日凌晨,熊某某不辞而别。
王玉珍发现价值100多万元的挖掘机已被人为损坏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三
与机主发声经济纠纷 原机手故意损毁挖掘机未遂被刑拘。
吕某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放在无为县鹤毛乡汉桥行政村公咀山上的挖掘机被人在液压油、机油进油口处投放了异物,一旦启动发动,可能造成机械损坏,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察。初步认定遗留在液压油、机油进油口周围的可能是白砂糖。据技术人员反映,一旦启动发动机,该物质进入油路管道,机械将会全部丧失功能,损失不堪设想。用如此专业的手法故意损毁挖掘机,民警初步判断很有可能是熟知挖掘机原理和维护的人所为。
民警经走访得知:曾有一名外地青年进出挖掘机停放地,其体貌特征与挖掘机机主曾经雇用的驾驶员戴某喜相似,且机主与戴某喜曾有过经济纠纷。办案民警迅速将戴某喜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并通过机主巧妙地将戴某喜从繁昌引到无为鹤毛。经初步询问,戴某喜拒不承认向挖掘机液压油箱、机油进油口加白砂糖事实。
办案民警调整思路,通过调查嫌疑人近几日的活动轨迹,加大审讯力度,最终在证据面前,戴某喜低下了头,交待了所有犯罪事实:因为与机主吕某发生经济纠纷,于是怀恨在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挖掘机驾驶技术和维修经验,次日中午,他在鹤毛街道某商店购买了一斤白糖,趁中午没有人在工地上,悄悄地进入工地,将白糖灌入挖掘机液压油箱和机油箱内。一旦驾驶人没有发现,启动发动机,该挖掘机将会“瘫痪”。
案例四
司机被老板开除为了报复用傻子喂饱挖掘机。
老板因他工作表现很差将其开除。他离开大门后,左思右想心里极度不平衡,于4月14日回到大门,准备给老板点颜色看看。而且他心想毁坏一下发动机这些机器,也不会给老板造成什么损失。于是在4月15日凌晨,他趁施工队工人下班吃夜宵之际,潜入围垦工程工地,先后用事先准备的沙子倒入两辆挖掘机的发动机水箱和机油箱里,后用石头砸碎其中一辆挖掘机的车窗玻璃。砸坏东西之后的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出出气,不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什么厉害关系。
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梁某所造成的损失价值达65222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待梁某的是至少3年的牢狱之灾。
案例五
借钱遭拒心生怨恨 偷走雇主挖掘机免费送人。
潍坊一男子,因向自己的雇主借钱遭拒,便心生怨恨,偷偷将老板的小挖掘机及破碎锤盗走。
在青州市南环路附近一处工地承包商闫某拨打电话报警称,工地上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丢失,怀疑他人盗窃。青州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对此案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相关区域的监控,民警发现当晚11时左右,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载有涉案物品的平板车驶向潍坊方向。报案人闫某仔细辨认发现,平板车系自己工地所有,所载物品很有可能就是自己丢失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平板车驾驶人刘某系工地员工,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对刘某的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其在潍坊有两处住所,分别在坊子区和一乡镇。民警多次前往两地对其进行抓捕,但一直没有见其踪影。民警怀疑其一直在工地打工,很有可能现在还会选择自己的老本行,继续在工地打工。于是,民警便对潍坊周边的多处工地进行了详细的摸排走访。民警最终在潍坊火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青州市一处工地为自己的雇主闫某从事小挖掘机作业。晚上10时左右,刘某因为妻子找到工作,用人单位要求其交纳500元的押金为由,向雇主闫某借钱。闫某以未到工资发放时间为由,拒绝借钱给刘某。刘某回到住处后,越想越生气。独自饮酒后,他偷偷摸到工地,将自己白天干活用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装到一个平板车上,连夜拉到了潍坊城区一处废品收购站存放。
两天之后,刘某联系了自己以前在潍坊打工时的一个工地老板李某,准备将偷来的小挖掘机和破碎锤以代价卖给他。李某觉得这些东西来路不正,便没敢全单收下,只是以1000元的低价将破碎锤买下了。刘某出于对自己雇主闫某的报复心态,将价值近3万元的小挖掘机免费送给了李某使用。
案例六
为报复前老板 男子将沙子倒入挖掘机已被拘。
巢湖男子李某因工资与老板发生纠纷,离职两年后他再次看到旧日老板仍不能释怀,为报复,他将砂子灌进老板的挖掘机润滑油中,致价值数十万元的挖掘机严重损坏。 5 月20日,李某被巢湖警方抓获。
今年5月7日,王某在巢湖某工地作业的挖掘机突然熄火,经检查是发动机损坏所致,而且从发动机内流出的机油里含有许多砂子。发动机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砂子?王某立即报警。
虽然挖掘机停放的位置偏僻且无监控,但民警推断这可能有人蓄意报复。其间,王某表示不曾和人有过什么过节,只是在招聘李某帮自己开挖掘机时,因工资问题和他闹得很不愉快,而李某则半途离职。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展开调查。果然,有人向民警反映,案发前的一天上午,曾看到李某在工地附近出现过。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得知案发当天的23时左右,一村民在通往工地的路上遇到过一中年男子,该男子就是李某。
5月20日,警方将李某抓获。李某交代,两年前他觉得王某没有全额发给他工资,与王某一番争吵后就离职并外出打工。今年“五一”期间他回到巢湖,在路上无意间看到了王某就滋生了报复的念头。 5月6日,他带着一瓶砂子来到工地,在夜色掩护下将砂子全部倒进挖掘机机油口内。目前李某已被刑拘。
请不要采用极端方式讨债,讨债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否则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希望机主不会拖欠工资也希望机手能好好干活。